首页
公司概况
企业文化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产业布局
产业地产
房地产开发
文创地产
城市更新
资讯中心
集团动态
项目动态
相关政策
人力资源
人才理念
校园招聘
社会招聘
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NEWS CENTER
Design priceless, sincerely for your service
————————— 移动云新闻资讯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集团动态
项目动态
相关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News
集团动态
惠州市中天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举行揭牌仪式
2020年8月4号,中天元集团控股的惠州市中天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惠东县正式揭牌。中天元地产事业负责人、惠州中天原公司执行董事姚国生先生及合作方代表,与惠东县商务局、农业局及街道、村社领导共同出席揭牌仪式。 惠州市中天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中天元集团与广东中源农业公司联合成立,拟在惠东投资建设“大湾区中天原国际花卉产业园”项目。项目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总占地约600亩。中天元集团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国际物流和供应链金融方面的经验与优势,将该项目打造为集花卉拍卖交易中心、花卉展销与加工中心、花卉科研孵化中心、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于一体的第五代花卉物流园区。 目前,现项目已投资备案。正式揭牌姚国生先生致辞嘉宾合影留念“大湾区中天原国际花卉产业园”项目简介 “大湾区中天原国际花卉产业园”项目占地约600亩,将一路之隔的6000亩种植基地纳入规划版图,形成“前店后厂、一园一基地”的产业发展格局。聚焦花卉产前、产中、产后全环节,打造一个集花卉种植、种业研发、交易销售、物流运输、主题餐饮、休闲旅游、参观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卉+”全产业链,形成“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格局,实现“一产兴旺增收、二产增值反哺、三产富民兴村”。 同时,中天元集团将充分利...
发布时间:
2020
-
08
-
12
浏览次数:
213
查看详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城市更新等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部分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先后向主管部门反映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困难。为切实缓解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方面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在《通知》中对各方面反映相对集中事项予以了明确。二、关于延长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是出于什么考虑2019年3月,《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以下简称《计划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实施,明确对在《计划管理规定》印发实施后新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项目,实施有效期管理制度,并在计划公告时对有效期进行公布。考虑到疫情发生以来,一方面企业复工复产受到较大影响,难以及时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如规划编制等工作;另一方面,市、区有关部门为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保障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安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有关集中会审(会议)的频次。因此,《通知》明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已按照《计划管理规定》公告有效期且更新单元规划尚未批准的,其有效期延长三个月,并要求各区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充公告有效期。同时,结合当前我市...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7
浏览次数:
133
查看详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蓝线规划》(草案)意见的公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蓝线规划》(草案)意见的公告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19-11-05 第 1 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深 圳市(不含深汕合作区)城市河渠、水库、湿地及滞洪区、原水管渠 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适应新时期的城市发展需求,保障城 市供水和防洪排涝安全,落实海绵城市、水务工程、城市双修等建设 新要求,实现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 蓝天的生态空间的先行示范战略目标,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 发展,依据住建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参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 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 法》等法规,结合深圳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 2 条 深圳市城市蓝线是指深圳市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渠、 库、湿地、滞洪区及原水管渠等城市水系和原水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 地域界线。 第 3 条 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市域范围,包括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 安、龙岗、光明、龙华、坪山 9 区和大鹏新区,总面积为 1...
发布时间:
2019
-
11
-
07
浏览次数:
188
查看详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17日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 一、通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规范我市地价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则。 1.2 规则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供应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租金及临时用地使用费(以下简称地价)的确定。 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不计收地价。 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或划拨方式转为有偿使用的土地,应根据土地的市场价格及本规则计收地价,其中产权归政府的建筑面积部分不计收地价。 以作价出资方式供应的土地,应根据土地的市场价格及本规则确定作价出资金额。其中产权归政府的建筑面积部分不计作价出资金额。 临时使用土地,应根据本规则计收临时用地使用费。其中,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主体的,不计收临时用地使用费。 1.3 土地的市场价格定义 我市土地的市场价格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市非盈...
发布时间:
2019
-
10
-
30
浏览次数:
125
查看详情>>
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 供应的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意义】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住房供应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统称公共住房)和市场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 第三条 【基本原则】住房用地供应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二)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三)民生保障与职住平衡相结合;(四)全市统筹与辖区负责相结合。第四条 【职责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住房用地供应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及批后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发展相关政策制定与市场监管,拟定安居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对公共住房实施分类管控,指导、协调、监督各区安居工程建设筹集、分配、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按住房用地供应和住房建设相关规划、计划落实住房供应任务,负责辖区内公共住房的建设筹集、分配、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以及辖区内住房用地供应涉及的土地整备、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第五...
发布时间:
2019
-
10
-
22
浏览次数:
97
查看详情>>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 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1)
自然资规(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现就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见附件1),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自然资源部通过用地预审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 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4
浏览次数:
91
查看详情>>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2日 2013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深规土[2013]786号)。强区放权后,为做好改革后省、市、区之间的工作衔接,保证与现行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深规划资源规 [ 2019 ] 1 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关于施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城市更新政策之间的充分衔接,对《审批操作规则》进行了修订。9月12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批规定》),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修改和调整的三种情形、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审批主体及审查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审批规定》共五章、二十六条。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 第一...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浏览次数:
86
查看详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全面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三旧”改造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09年以来,按照部省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三旧”改造工作,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国家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提供了“广东经验”。但在“三旧”改造实践过程中,我省还存在推进机制不完善、政策体系不健全、未形成强大合力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强大动力,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动“三旧”改造,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城市形象和发展竞争力、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现实需要,是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
发布时间:
2019
-
09
-
06
浏览次数:
96
查看详情>>
共
18
条
页次1/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Copyright ©2018 - 2023 深圳市莹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粤ICP备09063742号-1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